越南对涉华冷轧不锈钢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网络 时间:2023-10-30 09:14:04

  2023年10月2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752/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越南税号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19.90.00、7220.20.10、7220.20.90、7220.90.10及7220.90.90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月16日前进行应诉登记。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ục Phòng vệthương mại–BộCông Thương
  地址:23 NgôQuyền,Hoàn Kiếm,HàNội,Việt Nam
  电话:+84.24.73037898(分机111)
  联系人:ChịVũQuỳnh Giao(倾销和补贴调查部,邮箱:giaovq moit.gov.vn)
  Anh Nguyễn Thanh Cương(损害调查部,邮箱:cuongnth moit.gov.vn)
  2013年7月9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冷轧不锈钢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2014年10月5日,越南正式对上述国家/地区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8年10月,越南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19年10月21日,越南工贸部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Co.,Ltd.)和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Tisco Stainless Steel(H.K.)Limited)为17.94%,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31.85%;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企业为37.29%;马来西亚企业Bahru Stainless Sdn.Bhd和Acerinox SC Malaysia Sdn.Bhd为11.09%,马来西亚其他涉案企业为22.69%;印度尼西亚企业PT.Jindal Stainless Indonesia为10.91%,印尼其他涉案企业为25.06%,决议自2019年10月2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免责申明:凡本网所转载之内容仅供参考,其中任何观点均不代表本网立场,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您发现文章中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如有任何疑问均可致电上海华诚金属网021-56785508。
  • 资讯
  • 电话
    固话:021-66788265
    客服:18017717126
  • 咨询
    微信咨询